“与法同行、护航未来”——落实未保条例大家谈⑨
开栏语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广大儿童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需要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共同关爱,切实保证让每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和决策部署,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制度、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4年5月30日,全面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保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未保条例,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与法同行、护航未来”——落实未保条例大家谈活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依法履职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焦作市公安局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担负着建设祖国的重任。为有效的控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免遭不法侵害,焦作市公安局围绕新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结合焦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上好校园“安全课”。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为孩子们撑起一把法治之伞,给他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心声。焦作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向学生们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学生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
二是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我市反拐联席会议作用,始终保持对侵犯妇女儿童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会同法院、检察院、教育、民政、卫健委、妇联等部门,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严厉打击组织未成人进行有偿陪侍犯罪,全方位保障未成年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宣传警示教育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教育局等部门成立宣讲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心理健康、防拐卖、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等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保护工作的融入感和参与感。
四是开展阳光学校建设行动。建设阳光学校,对发现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家人管不住自愿矫治、不适宜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落实“双校长”制度,加强文化学习、法制教育、技能培养,通过正确的教育方法,从根本上解决不良行为,预防和减少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作者:焦娇
文章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