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妇联新闻

惠民政策:妇女“两癌”救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5/7 10:32:48     来源:焦作女性

1


什么是“两癌”?

“两癌”即宫颈癌和乳腺癌,是女性患病率较高的两种恶性肿瘤。


02


怎样才能申请“两癌”救助?

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将相关资料提交所在地妇联,并逐级上报审核。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下,全国妇联和我省持续实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帮助“两癌”患病妇女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压力。


申报对象



1.病种病情
申报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含ⅡB期、ⅢA期、ⅢB期、ⅣA期、ⅣB期)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2.低收入类型
申报对象为由民政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低收入人口。

3.户籍要求
申报对象为河南省户籍人员。


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自愿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村级妇联收集汇总申报材料,审核后上报至县级妇联。


3.县级妇联协调医保、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加盖县级妇联、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公章,上报市级妇联,并将申报人员信息准确录入“河南省妇联‘两癌’救助申报数据库”。


4.市级妇联汇总、审核县级妇联上报的申报材料及本地的“河南省妇联‘两癌’救助申报数据库”信息,并将本地区申报人员信息汇总加盖公章后上报至省妇联。


申报材料



1.“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后归还,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查看后归还,收首页和患者本人页复印件)。

3.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有医院盖章),附病理图文报告或其它标注病情的诊断材料。

4.低收入证明(为我省民政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低收入人口,需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查看后归还)。


温馨提示



1.享受过此救助政策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2.以往年度已申报但未救助过的人员,须重新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3.低收入标准和认定以当地民政等部门数据库系统为准,病种病情、治疗费用报销情况以当地卫健、医保部门为准,均需在相关系统中可查询确认。

4.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需要向户籍所在乡、村级妇联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收集材料部门须做好患病妇女信息保密工作。


焦作市各县(市、区)妇联电话


沁阳市 5691913

孟州市 8186161

温   县 6198039

博爱县 8682370

武陟县 7292421

修武县 7192096

解放区 8796318

山阳区 3555072

中站区 2952253

马村区 3950835

高新区 3561021



图片

来源省妇联妇女发展部

文章编辑:佚名